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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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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在确定抚养费时,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是否患病等因素。为了避免纠纷,未成年人父的父母在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防止之后,一般会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签署后就会生效。
1、未婚同居生子,从法律角度看,属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均有抚养、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2、不和子女生活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孩子的抚养费的多少,根据双方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由双方商定。一个孩子的,一般占收入的20-30%,二个孩子的,不超过50%。 4、如果双方无法商定,只能到法院打官司,由法官根据双方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了。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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