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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如下: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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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连带担保责任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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