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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收入要计入分公司并在当地缴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并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它属于民事主体,可以独立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同时可以在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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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可以签订,无需授权。 分公司应该是领取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可以在自己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分公司对外负债而自有资产又不足以偿债的话,会使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因为一家公司如果要设立公司时,这家公司就要增加自己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必要设立“实收资本”这个账户;如果是总公司拨过来的启动资金,就挂在“其他应付账款”上。剩下的建账什么就和一般公司一样的,和你公司的性质和规模有关。我公司就是一家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江苏,独立核算的,什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都有自己的。根本没有“实收资本”这个账户呀。你现在关键看你们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明“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资本是否到账。一般分公司没有这注明。###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分公司营业额达到后可以独立申请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其他和普通公司财务一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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