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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清华粗分割的内容就好。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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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笭弧蒂旧郦搅垫些叮氓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也包括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即双方共同从事工业、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等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共同经营即包括了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来说,债权人也不因为债务人之间的离婚协议就丧失了要求一方偿还借款的权利。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所咨询。
要分清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一般均分,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够的,按各自个人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原告: 被告: 案例: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位于广州市XXXXXXX房产归原告一方所有,并责令被告协助在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 2、判令车牌号为粤XXXX号东风XXX版小汽车归原告所有; 3、判令被告在XXXX公司与广州XXXX公司所占有的股权及收益中50%归原告所有;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XXXXXXXXX离婚。 XXXXXX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书》(见证据1),约定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除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外,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XXXXXXXXXXXXXXXXX。 另被告XXX在XXXXXXXX公司投资XXXX万元,占有16.67%的股权及收益;在XXXXX公司投资XXXXXXX元,占有XX%的股权及收益(见证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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