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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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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中是没有非法传销罪这个罪名的,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传销罪立案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且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则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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