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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
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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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想证据证实,村委会的“不出盖公章”的做法隶属违规,且该“盖章”做法隶属村委会职责以内的事宜。那么当事人能够向上一级政府进行投诉维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限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能够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职责人依法承受法律职责。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限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隶属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根据你的提问先从三个方面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规定给你普法一下:1.流转方式有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在流转过程中不能笼统地写成流转合同,必须写具体的流转方式;2.长期流转的问题,土地承包流转政策中没有长期流转之说,流转期限必须在土地承包期内进行;3.承包地的所有权问题,农村土地的承包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承包经营权,承包土地进行流转的,只能流转其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你知道了上述三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后,那就好办了。 1.流转期限在承包期内进行,不能超过承包期;若在流转过程中因承包期问题发生纠纷的,只能确认在承包期内。 2.你所说的所有权问题,实际上是承包经营权是否还是原承包人的问题,在承包期内流转的,只有转让方式的流转行为其承包经营权会改变,也就是说经营权转让后其承包经营权不再是原承包人的,是受让人的,而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的流转,流转期限到期后,承包经营权仍然还是归原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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