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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到场的,自己的合法遗产可以通过自书遗书、代书遗嘱或公证遗嘱等方式处分,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公证遗嘱不需要儿女到场、签字,也不需要发布公告。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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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所列的达到条件都是有效的遗嘱,但是效力强弱不同。 所以,见证遗嘱子女是否在场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父母立遗嘱原则上不需要其子女在场。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即开始生效。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等条件,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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