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时候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要赔偿。 赔偿的金额...
经营人违背《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要求,运用虚报的或是让人误会的价钱方式,哄骗顾客或是别的经营人与其说开展买卖的,行政强制执行,收走非法所得,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时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做法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限定,消费欺诈做法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准则、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聘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置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掩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从上面可以看出,如果大家在消费的时候遇到经营者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可以提出最低赔偿500元的要求。希望消费者们在遇到不公平,虚假欺骗的时候,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这样既让自己免受损失,也能大大打击无良商家的卑劣行为。
消费者有必要知晓我国法律对商家欺诈消费者、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最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832人已浏览
8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