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能就地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扣押客运标志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当事人...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 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可以到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再到运管处办理营运证。非营运机动车顾名思义就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动车。营业性运输车辆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第十条第五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企业自用,从外拉自用材料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所拉材料不是企业自用则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中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4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854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