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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补充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双方仍不能就签订书面的建设工...
1、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一般是不需要签订相关合同的,只需要总公司下达相关命令即可进行商务往来。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就由内部机构进行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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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分公司之间有业务往来一般是不需要签订相关合同的,直接在总公司下达相关明令即可进行业务往来。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案情分析:《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本案中,你公司下达中标通知书是一种承诺行为,具有合同成立的效力。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签合同确认,属单方违约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你公司无需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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