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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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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公司法》,出资金额可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因此,有人认为,股东(发起人)可以随意认购注册资本,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事实上,即使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发起人)仍在认购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认购出资的范围仍然是决定股东(发起人)承担责任范围的决定因素。此外,可以自行约定出资期限并不意味着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期限可以约定,并不意味着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不承担责任。即使没有法定出资期限的强制性,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仍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承担出资义务。?因此,股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仍应合理客观地协商确定注册资本和投资期限。避免不切实际的认购和违反投资义务,以免增加自身责任,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法律不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购期限,根据目前的注册资本制度是认购制度,即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金额和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注明。因此,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的规定由股东自行约定。认购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按照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资本。认购出资额由实收出资和应缴出资两部分组成。对公司各股东(发起人)认购、实收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的不同理解,在具体注册工作中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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