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
建设各方都应使现场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建设工程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