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闪婚闪离的财产分割原则可以参照如下: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
闪离案件的另一个比较集中的争议焦点,是一方父母所购买的家具、家电的分配问题。对于家电的分配,法院也有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区分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其实,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都不涉及到财产分割纠纷,所以,人民法院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去调查双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收入状况,而且最好是原告能够在起诉的时候就提供相关证据,因为本人不能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向法院递交诉讼状。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坚持贯彻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应根据财产的来源和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整和作价处理。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所谓过错,是指一方虐待、遗弃或伤害配偶的行为,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因生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等。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借分割共同财产之机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据为已有的,必须如数返还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制裁。对与他人合伙的财产,应先析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割,然后再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