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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
怀孕妇女可以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离婚。且男方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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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还搞不清楚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导致起诉的一方白费功夫,准备好了相应的起诉材料,法院方面也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毕竟此时对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能随意的受理。
1、立案。需带上、原告的复印件、或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复印件、孩子的户口或复印件,去有管辖权的立案。2、前期调解。进入审判阶段之前,法院一般会组织双方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力争双方能够和平解决。3、审判。调解不了进入审判程序,审判阶段需提交证或户口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原件、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需提供能够证实财产或债务的证据原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股权、借款合同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实孩子归自己的优势,包括经济条件、生活条件、条件等因素,索要损害的需证实家暴、另一方与他人同居、重婚、赌博、吸毒等情况的存在。审判阶段依然会组织调解。4、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存在《》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一审可能不会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或者根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
离婚一般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感情破裂并且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为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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