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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或者母不会对子女的身心产生影响的,可以探视孩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
1、没抚养权不能擅自带走孩子。 2、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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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就不能探望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给探视不一定能要回抚养权,因为不给探视不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没有抚养权探视孩子不可以带走,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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