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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的离婚方式如何处理

2022-08-26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进行诉讼。离婚后一方不承担,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其单位、亲朋好友做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支付抚养费。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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