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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若捡拾了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按照有关规定送当地社会福利...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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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孩子的收养途径:好心人若捡拾了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按照有关规定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后再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手续,一定要在弃婴捡拾地的县级民政部门。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5、健康检查证明; 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收养孩子的手续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收养协议,其次准备相应的收养材料,由于收养类型和程序的不同,条件和所需证件也不同,具体的资料还要向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咨询。最后收养机关经审核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将会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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