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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通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直接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来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人数没有最高限定。 原始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上市前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1000人。中小板块和创业板上市的小企业,持股人数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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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如下:大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股东继承程序: 一、召开股东大会; 2、将继承人姓名、住所、转让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修改公司章程;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由于原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都是建立在国有股暂不流通的基础上的,国有股获得流通权后,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国有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定价依据、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及时研究制定新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相关监管制度,以规范国有单位转让或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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