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发射、转播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经核准使用的频率、频段不得出租、转...
频率执照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甲、丙两类频率执照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其委托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年检;乙类频率执照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频率分甲、乙、丙三类:甲类频率执照适用于标称功率100瓦(含)以上的的广播电视发射机和任何功率等级的调频同步广播发射机;乙类频率执照适用于标称功率100瓦(不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机;丙类频率执照适用于开展多工业务的发射设备。甲、丙两类频率执照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核发,乙类频率执照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委托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
设置和使用广播电视微波站、卫星地球站、节目传送台(站),应当按本条规定由相应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报请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领取无线电台:(一)传送范围和服务区域涉及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的微波站、卫星地球站和节目传送台(站),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报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二)除上款外的其他广播电视微波站、节目传送台(站)由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报请当地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利用广播电视频率开办多工业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4,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