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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彩礼不予退还。除非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退...
关于彩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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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随母方生活。关于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没有,可拒绝返还。若嫁妆的给予在登记前则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应由女方所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那么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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