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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假问题的纠纷,可以参照如下1、计算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
关于年假问题的纠纷,可以参照如下1、计算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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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员工带薪休假实施方法》第十二条规定,使用者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员工休假的,按员工当年的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假的天数,支付未休假的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假的工资报酬。预付款规定的换算方法是:(当年本公司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薪天数-当年安排年薪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如果劳动者属于首次入职,且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一年的合同期内没有年休假可以休。 如果劳动者已工作一年以上,现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一年的合同期内可以按规定休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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