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 1、如果是判处管制,其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的时间折抵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如果是判处拘役,其判决执行之前...
1、不知你们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属于劳动关系就应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只是医药费的问题了。2、如不属于劳动关系起码属于雇佣关系。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缓刑不算服刑期间,因为缓刑是考验期,在此期间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法院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可以撤销,撤销后还要继续服刑,考验期间的时间不算已服刑期。《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对报考可能有一定影响,因为还在考验期内。
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可知,缓刑期间,刑罚是没有执行的,不算服刑,但要遵守一些规定。
“缓刑不算服刑期间,因为缓刑是考验期,在此期间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法院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可以撤销,撤销后还要继续服刑,考验期间的时间不算已服刑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