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本车多人受伤,或多个行人因对方车辆受伤,应起诉对方车辆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两个交强险,并没有均摊赔偿的说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一次事故中的赔偿的最高额度,在每次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无论每次事故伤亡人数多少,财产损失多少。当出现多个受害人的情况时,如果多个受害人同时起诉,法院当然可以合并审理并依照规定根据各自的损失额按比例分配,即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对多个被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按比例赔偿。在审判实践中,最普遍的情况是同一交通事故中虽然多人遭受损害,但是其中一人先行起诉到人民法院,其他受害人尚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该机动车只投保有“交强险”,且先行起诉的受害人和其他受害人所受到损害经济损失数额远远大于保险公司应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承担的赔偿数额。通常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进行赔偿,此时保险公司将全部赔付给先行起诉人。那么其他受害人的赔偿就有可能得不到事实上的保障,极有可能使得最需要赔偿的受害人在事实上根本得不到赔偿。事实上,其他受害人尚未提起诉讼,赔偿数额也无法核实确定。
那个第三者和交强险全险的不一样,交强险是必交的,有交强险就可以上牌,三者险是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责任限额即保险金额,亦即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之最高限额。依保监发[2000]16号文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九条,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之最高赔偿限额有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其他车辆之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六个档次,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