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实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因此,持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办房产证所需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已婚的购房人: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 1.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 2.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3.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2.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可以办理换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土地权属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