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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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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第三十六条【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有明确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重新鉴定、勘验,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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