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已经生了的话,那从你们家小孩出生的那天算起一直到你们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天终止(罚款前提条件是你们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生孩子就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1、没有办结婚证而在一起同居,没结婚证但有孩子怎么离婚,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会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要选择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不需要办理离婚证。 2、同居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