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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7天的取保候审一般不再批准逮捕,而是继续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1、刑拘37天后批捕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还可以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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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属于刑事拘留,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人,应当直接通知家人,没有必要通知其他地方转告。你母亲是否签字不是关键,公安局是相关证据。
不一定是取保候审。如果超过期限没有证据证明需要逮捕的,要立即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就要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聘请的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但逮捕之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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