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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但是你需要注意的是你婚前并没有把女方的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面...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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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若还有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你儿子结婚前购买房子,因有按揭贷款,不知道结婚后是否归还过(不是实际是否归还,而是现在应该是在结婚登记后了,则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按揭是你儿子用个人资金归还的情况下,则其归还就是算是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的,这部分资金以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已经归还过,则是前面所述情况,如果尚未归还,而今想用你的钱来归还该贷款,则为了证明是你儿子个人或者你赠与的,则是要有相关证据,而赠与你儿子个人则需要让你媳妇确认知晓或者通过律师见证,或者进行公证。关键目的就是要让你媳妇知晓并确认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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