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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如果有《刑法》第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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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如果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并且,如果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如果是传销组织领导、组织者,则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怎么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只是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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