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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A行使的是法律规定的其依法享有的代位清偿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
债务人死亡,其家属继承其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家属主张债权。继承人需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债务人健在的,不得向家人主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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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也就是说,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即显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分红权,而隐名股东在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中没有记载,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行使股东权利,不能直接主张分红权。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未经通知债权人转让权利后不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005年12月,刘某将自己承包莲花某宾馆价值5万余元的财物移交其下任承包人王某。2007年2月1日,刘某与莲花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这5万余元的债权转让给莲花某公司。2007年2月5日,刘某以书面通知告知王某该5万余元债权已转让给某公司,王某应向某公司清偿该债务的事实。之后,莲花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向公司履行这5万余元债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公司申请撤回了起诉。2008年7月11日,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给付其2005年12月所移交财物的价值5万余元。
属于一般责任人,同时该笔债务对方既提供物保也存在人保,此种情况下,若债权人主张债权需优先行使对债务人的抵押权。、第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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