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遗产分配不合理,如果是有遗嘱,遗嘱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产实际上是被继承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就成了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的分配首先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如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或代书遗嘱或遗嘱等法律规定的遗嘱类型,则必须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分配遗产。根据《》的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时,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的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顺序具体如下:第一、有遗赠协议的,其效力最高,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第二、没有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其效力次之,按遗嘱进行继承。第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也没有的,按照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