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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二婚登记没有离婚证,并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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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有法院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就可以了。
办理二婚登记手续,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供解除此前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如果第一段婚姻关系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的,则需要向二婚登记民政部门提供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民事判决书》,以及对应文书的《生效证明》。如果未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一夫一妻制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办理二婚登记。
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当事人没有离婚证或生效的判决书,可以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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