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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的处理方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日次日开始计算至开发商通知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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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逾期时间部分的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按时交房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就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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