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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
针对退诉讼费无收据这个问题解释: 诉讼费收据的作用大概有三: 1、退一半诉讼费; 2、到自己财务做账; 3、作为证据,说明已交纳了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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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到法院立案时,法院决定受理的,会给原告签发《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和交费的单据,原告凭交款通知和单据到农业银行交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种),交费后持农行返给的单据再到法院财务窗口换票(此环节容易被忽略),换票后需要将收据中的附卷联还给立案窗口的法官,最后留到原告手里的凭证就是交款通知书和诉讼费专用收据的交款人联(就相当于发票)。
1、收据如果是个人需要出具的,只有写明收到什么单位或个人什么东西。如果是货币必须说明是什么货币,要大写,还要注明收款原因和小写。落款注明收款人姓名,收款时间即可。 2、如果是单位需要出具的,可以到账表店去买统一印制的,一式几份的,比较规范的收据,以便存查。
事情不算多复杂,只是可能每个法院处理方式不一,其实财务的回答是常规处理方式。法院或者市财政部门担心的无非是日后会不会重复退费的问题,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的缴费人可以书写一份情况说明交给承办法官,同时附上原始汇款凭证,以便财务查明具体汇款时间和金额(法院往来款实在太多了),然后请承办法官出具情况说明给财务部门,这份说明才是最主要的,肯出的话基本就可以解决了。建议加强和承办法官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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