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被判处罚金的被告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缴纳日期前主动缴纳罚金。如果到期后不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该人有财产,应当随时...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判决罚金的,罪犯或其家属必须按时足额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罚金不交法院何时强制执行呢,首先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除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期处罚外,一般还会处罚金。罚金是一种财产刑,那么法院判处的罚金不支付的后果是什么呢?不缴纳罚款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款一般在判决正式宣判前要求缴纳。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判处实刑。例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被送进监狱;如果是实刑,不支付罚款,可能直接在刑期上浮动10%至20%。例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判处6年。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有限制。总之,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其精神是拒绝缴纳罚款的,必须体现在刑期和执行方式上,必须体现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即假释和减刑必须有限制。
监外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罚金的缴纳,按照判决书的规定,与是否监外执行无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1,174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