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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起诉离婚法院收回结婚证有法律学者建议,法院在庭审质证时收取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关于办理离婚后再结婚证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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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所以结婚证不用收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看具体的情况,有些地区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敲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你。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民政局就会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而如果是在法院内进行的判决离婚,在法院公布的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结婚证就会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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