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行政法比例原则的要求 (一)合目的性 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在判决书下来后有效期内不服判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行政执法的功能有: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
要深入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声势,完善相关规则,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要深化反规避执行行动,强化强制手段的适用,充分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和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作用,深化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建设,不断压缩规避执行的空间;要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要求,开展反干预执行行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办案人员要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要强化案件督办工作和法院之间的横向协作,狠抓反消极执行行动,对消极执行中的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如果需要进行法院执行的一打三反,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比例原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又称妥当性原则或适当性原则。这是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目的上的要求,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能够实现其所宣称的行政目的,至少是有助于该行政目的的实现。如果行政行为与行政目的相悖,根本无法达到行政目的,则违反了行政比例原则的目的性原则。 (二)最少侵害原则 最少侵害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不可替代原则或最温和方式原则。这是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手段上的要求,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不能超越实现行政目的的必要程度,也就是说,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目的,行政主体应该尽可能采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手段。正如俗话所说:“杀鸡焉用牛刀。” (三)均衡原则 均衡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相称性原则或狭义的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干预不得超过所追求的行政目的的价值。这是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利益衡平上的要求,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将行政行为所能够达成的利益与这个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进行衡平,只有证明前者重于后者,才可以实施该行政行为,否则,则不能采取。正如俗话所说:“不能杀鸡取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