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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中受了伤,申报工伤的范围如下,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的资料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的范围如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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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有范围限制。
以下就是关于工伤定点申报的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介绍,工伤职工转诊转院,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期垫付。用人单位于工伤职工治疗结束后,携带转诊转院手续、出院证明、收费单据等报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工伤职工未经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诊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对工伤后未报工伤的工资标准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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