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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儿童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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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丧葬费: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死亡赔偿:死亡赔偿按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3、其他:交通费、住宿费、丧葬损失等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儿童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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