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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话需要诉讼费,同时还需要自己举证被告的犯罪事实以...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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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的,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奖!但刑事案件,也可以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由双方协商或公安检察机关调解下解决,如果对赔偿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也可以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诈骗的钱财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缴,追缴不足另行提出民事诉讼,但不能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当事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民事赔偿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和民事优先原则】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或者被判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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