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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么:1。农村房屋只能在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
买卖二手房不能通过中介。(1)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中介的,必须明确写明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签订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最好在场。(2)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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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计划。每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内至少应当培训一次,培训经费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以及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省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可以在村民之间转让,但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一、房屋买卖应当经村民委员会集体书面同意。第二,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三、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四、应当到产权登记部门检查房屋产权是否有瑕疵、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办理宅基地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民应当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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