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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产权归属问题: 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按照集资的方式决定,个人以全部房款资金投资建设的,获得全部房屋产权。个人以房...
法律分析 单位福利房产权归属问题如下:单位福利房属于集资房性质,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取得完整产权的单位福利房属于商品房性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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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产权一般属于单位,如果房主按照一定的比例购买后可以获得产权。《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一)对于著作人身权,也就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力,《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对于著作财产权,也就是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如果作者是公民的,《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自创作完成时起算,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如果是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则《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1、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2、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自己的,但若房子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人的,那房子依然不归自己所有。为了防止意外和纠纷的发生,购房者买房之后应尽快向房地产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房地产转移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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