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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受伤的可享受下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职...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其中,“丧葬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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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因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因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可享受以下待遇:1、医疗费、护理费;2、受伤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照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一次性医疗补助及就业补助金。其中3、4项需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支付金额。另外,出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以便确定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应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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