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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其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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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程序是: 1、签订赠与合同; 2、缴纳相关费用; 3、进行赠与公证; 4、办理房产公证; 5、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6、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我是崔寓翔律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地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 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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