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2021-01-18
开庭前,法院予以多次调解,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好好协商,把问题解决了。但是协调未果,乔大爷坚决要求与侄子解除收养关系。四方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双方间的收养关系成立。现原、被告关系恶化,经调解亦无法改善,原告坚持要求解除双方收养关系,与法律不相违背,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户口不属本案处理范围,本案不予处理。

相关法规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