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成都农村拆迁补偿政策的标准是货币补偿安置评估价30%补贴购房;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成都农村拆迁补偿政策的标准是货币补偿安置评估价30%补贴购房;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居民房屋以及附属资产属个人所有,按照市场标准补偿给被拆迁农民。 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