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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
1、特定的地点看病买药参保的人员必须要到的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特定点医院的医生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医疗机构确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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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医疗保险理赔中,每种情况都不相同,举个例子:住院理赔程序如下:1、在入院的30日内书面通知公司索赔;如果由于环境限制无法告知,公司酌情延长此告知时间。2、收到索赔通知后,公司将“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清单寄给或电邮给客人。3、在90天内,投保人必须将主治医生签字的“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如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备齐,并寄给保险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下,以上过程也要在6个月内办妥。4、公司收到理赔申请表和文件后,随即展开理赔程序,理赔时间通常在5-7个工作日。5、理赔成功后,公司财务部将理赔金汇给投保人。
1、需要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原始发票; 3、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办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进行了垫付,所以此类人员应持病历、发票以及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对于在定点医院就诊,自己垫付了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可以出院后持病历、发票、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 投保人在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按照相关报销步骤进行,以保证费用报销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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