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制造条件的,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法定结果出现(结果犯),简单地说,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
(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章: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犯罪既遂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的既遂的标准为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未遂的标准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
犯罪形态要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我们首先要了解犯罪的四种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犯罪预备的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为了犯罪”是指为了自己实行犯罪和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实行犯罪工具与制造一切为实行犯罪的条件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包括“预备行为没有完成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和“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两种情况。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犯罪未遂的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 (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现为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并不是凡是发生了犯罪结果的都是犯罪已经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抑止犯罪意志、抑止犯罪行为和抑止犯罪结果。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既遂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又可以分为:行为犯、结果犯和危险犯。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则所规定条文的刑罚规格量刑处罚。需要说明的是,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才存在上述犯罪形态,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形态,也就没必要肯定其有犯罪既遂,对它们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