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人对责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当然,还可诉讼外和解,即协商解决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的应当:(1)迅速报警,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后,当场认定事故,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鉴定车辆损失;(3)双方共同前往交通警察分局事故大队,提供驾照、驾照、定损单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任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任方离开,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6)交警部门向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根据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解决损害赔偿的途径有两种。也就是说,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