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省自然资源厅: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济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6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山东省昌邑市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下小路外500米(至北向南包括围子街道韩家扶宁、于家扶宁、张董、董家隅庄、天成店、义气镇、天保庄、永富庄、马家、苑家庄、邢家、六股路村位于下小路东侧500米范围集体土地);西至西环路外500米(至北向南包括奎聚街道十字路、南鄑亭村以及都昌街道北褚庄、东褚庄、南褚庄、后埠村位于西环路以西500米范围集体土地);南至新206国道外500米(至西向东包括都昌街道史家洼子、陈家洼子、南逄、东大营村以及围子街道南金口家、前陶埠村位于新206国道南侧500米范围集体土地),北至双石路外500米(至西向东包括奎聚街道徐家鄑水村、西逄泽、夏家鄑水村、张家辛庄、李家埠、石湾店南村位于双石路以北500米范围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基本农田:72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第一区片范围以外,龙池镇、柳疃镇、卜庄镇、饮马镇、北孟镇、下营镇全部集体土地以及奎聚街道、都昌街道、围子街道第一区片以外部分。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8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1,855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